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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3-03-01 16:30:16
深圳市積分入戶流程詳解(深圳市積分入戶所需時間分析):申請人須于2022年9月30日當日,申請人在申請平臺登陸申請賬號,進入“我的申請”查詢受理情況和積分分值。
三,復核及公示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為復核申請期。
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,可于復核申請期內進入申請平臺“我的申請”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。
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為復核審核期,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。
審核結束后,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“我的申請”查詢復核結果,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。
受理機關將于2022年12月7日通過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網站統(tǒng)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圍申請人名單,公示時間為7天。
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。
公布正式入戶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,受理機關將通過申請平臺“我的申請”公布正式入戶人員名單。
進入正式入戶人員名單的申請人,應按照積分入戶具體辦理要求和流程(詳情將在“我的申請”發(fā)布),前往公安機關核驗相關材料,辦理入戶手續(xù)。
溫馨提示:申請人自成功提交積分入戶申請后,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(2022年9月30日)前,均可登陸申請平臺更改申請信息或撤銷申請。
申請撤銷后,可再次提交申請。
2022年9月30日后,不能更改申請信息或撤銷申請。
條件審核及積分核算本年度積分入戶網上申請將于2022年9月30日24時截止。
受理機關自2022年10月1日起啟動本年度審核工作,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,計算各項指標積分分值及總分,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。
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。
申請人可于2022年11月15日,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陸申請平臺,在“我的申請”查詢受理情況及積分分值。
復核及公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為復核申請期。
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,可于復核申請期間內,申請人在申請平臺“我的申請”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。
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為復核審核期,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。
審核結束后,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“我的申請”查詢復核結果,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。
受理機關將于2022年12月8日通過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網站統(tǒng)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圍申請人名單,公示時間為7天。
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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